各省辖市、省管县住房城乡建设局(委),省直及部属驻豫有关单位:
根据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)有关规定,现就2015年度一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人员
凡我省已取得一、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,且注册有效期为2015年12月底、2016年6月底前,需要延续或变更注册的人员,须参加此次继续教育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注册。
二、学习内容
本次继续教育必修课采用全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指定教材,选修课:1.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要点;2.结构设计问题与讨论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、培训期间,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纪律要求,注册师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培训(考勤和考试时出示),代听课(考试)的学员本期培训成绩不合格,不再安排补修;不合格者将不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。
(二)、已参加过继续教育的人员须自带《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》;首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须带1张1寸免冠近照(彩色、黑白均可)。
(三)培训时间、地点
6月28日报到,6月29日至7月2日学习;
嵩山饭店(伊河路156号),联系电话:0371-67176699,会务组:1157房间。
(三)、费用
培训费、资料费、教材费550元/人, 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, 260元/人·天。
联 系 人: 千金霞
联系电话: 0371-69153922
2015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