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实施意见》就资质申请条件、审批程序、申报材料、过渡期等作出了规定,要求于2016年12月31日前,所有建筑业企业要按照《新标准》进行资质就位换证,从2017年1月1日起,老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自行失效。
为认真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,根据住建部、省住建厅的部署和我市实际情况,制定方案。
施工处管理的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定于2015年7月15日开始,2016年12月31日结束。7月11日邀请住建部专家来我市对450家建筑企业对新资质标准和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的讲解,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。